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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能在企業當股東嗎?

欄目: 經營管理 / 發佈於: / 人氣:1.63W

一、公務員能在企業當股東嗎?

公務員能在企業當股東嗎?

公務員不能在企業當股東,國家公務員不可以經商辦企業,從事營利性活動。

《公務員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有下列行為:(十四)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二、公務員當股東是否構成違紀

是否同時具備兩個要件:

1、主觀目的是想獲取經濟利益或者利潤;

2、客觀要件是其本人必須親自從事經商辦企業的具體經營行為。

根據《公務員法》第五十五條,公務員因違法違紀應當承擔紀律責任的,依照本法給予處分;違紀行為情節輕微,經批評教育後改正的,可以免予處分。第五十六條,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我國法律實行單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認為法人的正職行政負責人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如公司為董事長或執行董事或經理(《公司法》第13條),而證券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為總經理(《證券法》第107條)。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為廠長或經理。

法定代表人與公司法人在內部關係上也往往是勞動合同關係,故法定代表人屬於僱員範疇。但對外關係上,法定代表人對外以法人名義進行民事活動時,其與法人之間並非代理關係,而是代表關係,且其代表職權來自法律的明確授權,故不另需法人的授權委託書。是故,法定代表人對外的職務行為即為法人行為,其後果由法人承擔。並且,法人不得以對法定代表人的內部職權限制對抗善意第三人。

日常生活當中,公務員他是一種人們非常羨慕的職業,但是實際上公務員法對於公務員的一些規定限制都是非常嚴格的,比如説在從事企業方面進行活動的時候,公務員就不能夠參與到其中,否則會擾亂他們平時工作的一個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