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公司轉讓協議書
甲方: (轉讓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受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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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鑑於:某某控投資管理(北京)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基金管理人”)擬於2016年 月 日發行“銀宇二號私募基金”(具體名稱以產品備案證書為準)(以下簡稱“基金”),基金總規模 。甲方與乙方於年月日簽訂《基金份額代持協議》,約定由甲方代乙方持有基金份額 萬份,經甲方、乙方協商一致,雙方就該《基金合同》項下基金份額及相關權利和義務的轉讓,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作為原《基金合同》項下的受益人的全權代理人,轉讓《基金合同》項下全部基金份額及對應的權利和義務([]份基金份額)(以下簡稱“轉讓標的”)予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該等轉讓。
2、甲方應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的7個工作日內將相關法律文件原件(包括但不限於各《基金合同》、《基金合同》之補充協議等)交付乙方。
3、甲方的保證:
(1)甲方保證,甲方是合格的私募基金投資人,具有認購私募基金份額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2)甲方保證,簽署、履行本協議不會違反對其適用的任何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公司章程或其他組織性文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有關基金份額及對應權利義務轉讓的規定。
4、乙方的保證:
(1)乙方保證,因受讓《基金合同》項下受益人的權利、義務所支付的對價是乙方的合法財產。
(2)乙方保證,其簽署本協議不會損害其債權人的權益。
(3)乙方保證其簽署和履行本協議不會違反對其適用的任何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公司章程或其他組織性文件,也未違反對其或其財產有約束力的任何合同、協議、承諾及安排。
(4)乙方保證其本身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合格投資者條件。
(5)乙方保證,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不就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義務(包括但不限於在本協議簽字日之前收取轉讓標的對應基金收益的權利)以任何理由以任何形式向受託方提出任何主張或要求。
5、如上述甲方/乙方的保證不真實或有任何重大遺漏的,視為甲方/乙方違約。由此給乙方/甲方、基金管理人或信託財產造成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詳細閲讀基金的相關文件及其他相關資料, 已對基金可能存在的風險及持有基金份額後的所有權利、義務有了充分、全面的瞭解。
7、乙方通過受讓《基金合同》項下受益人的權利、義務加入基金。
8、乙方應就受讓本協議第1條約定之轉讓標的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人民幣(大寫),元人民幣(小寫)。乙方應當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 日內付清全部轉讓價款,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賬户:
賬户名稱:
開户銀行:
銀行賬號:
9、轉讓本協議第1條約定之轉讓標的,應當向基金管理人繳納基金份額及對應權利義務轉讓手續費元,由承擔。
10、甲方和乙方確認:基金管理人在本協議簽字之日起,分配的基金收益均歸乙方所有,原《基金合同》項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無權
對該等財產主張任何權利或要求。本協議簽字之日以前分配的基金收益歸原《基金合同》項下的基金份額受益人所有。
1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12、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均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應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在北京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3、本協議壹式肆份,甲方乙方各執壹份,基金管理人備案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署日期:2016年月日
簽署地點:北京西城區
綜上所述,在私募基金公司轉讓協議書中,要寫清轉讓方式、轉讓價格及轉讓後債權債務情況等。私募基金公司進行轉讓前,應該通知投資者,投資者的資金和收益不受基金公司轉讓的影響。這份轉讓協議對於併購雙方來説非常重要,以後一旦發生糾紛,就要以協議條款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