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東派駐高管個人所得税的計税依據是什麼?
個人所得税的計税依據是納税人取得的應納税所得額。應納税所得額為個人取得的各項收人減去税法規定的扣除項目或扣除金額後的餘額。
在計算應納税所得額時,除特殊項目外,一般允許從個人的應税收入中減去税法規定的扣除項目或扣除金額,包括為取得收人所支出的必要的成本或費用,僅就扣除費用後的餘額徵税。
我國現行的個人所得税採取分項確定、分類扣除,根據其所得的不同情況分別實行定額、定率和會計核算三種扣除辦法。
二、個人所得税的徵税範圍是怎麼規定的?
1、工資、薪金所得
2、個體工商户的生產、經營所得
個體工商户的生產、經營所得包括四個方面:
(一)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開業並領取營業執照的城鄉個體工商户,從事工業、手工業、建築業、交通運輸業、商業、飲食業、服務業、修理業及其他行業的生產、經營取得的所得。
(二)個人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取得營業執照,從事辦學、醫療、諮詢以及其他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
(三)其他個人從事個體工商業生產、經營取得的所得,既個人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四)上述個體工商户和個人取得的生產、經營有關的各項應税所得。
3、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4、勞務報酬所得
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設計、裝潢、安裝、製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諮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濟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7、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8、財產租賃所得
9、財產轉讓所得
10、偶然所得
11、其他所得
股東派駐高管跟個人所得税之間沒有任何的關係,包括股東分紅的計税依據也都是一樣的,不同的是,股東或高管的這些高收入羣體的個人所得税税率比較高,也是根據本人的工資所得來確定個人所得税税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