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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回購股權協議的法律效力有什麼?

欄目: 股權 / 發佈於: / 人氣:2.21W

一、公司回購股權協議的法律效力有什麼?

公司回購股權協議的法律效力有什麼?

首先,股東訴請公司回購股份,是指股東於法律規定之特定情形下請求公司以公平合理之價格回購其所持有之股份。

其次,股份收購請求權本質上是公司法為中小股東提供的一種法律救濟,是股權的派生性權利。我國立法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權回購的態度經歷了從禁止到適度承認的過程,公司法對保護中小股東合法權益作了更多考量,有限責任公司的人合與資產性特點決定股東一般不能退出公司,但在有些情況下,公司的某種決議違背一些股東的意願,於此情況,繼續要他留在公司即會損害他的利益,為此法律允許某些股東在特定條件下,經過一定的程序可以退出公司。

最後,有限責任公司回購股權後,應儘快確定股權轉讓的受讓方並依法完成轉讓手續或減少註冊資本,實施減資或其他處理股份的措施。同時,轉讓股權的股東也必須履行相應的變更手續。

二、股權分割是什麼意思?

股權分割是現在有股東不需要向公司支付額外的現金就可以獲得公司新股票的股票發行方式。

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區別導致股權分割特殊性有限責任公司是集資合和人合雙重屬性的組織形式,這種特殊性決定其與股份有限公司不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人數、股權轉讓限制少,在處理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時直接分得股份數額就可以,或者可直接按持有數量比例分配。

有限責任公司則由於具有封閉性、股東人數上、下限的規定,決定了涉及分割股權時要考慮公司的法人人格,股東人數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股東轉讓出資限制等項問題。這一系列的特徵要求在分割有限責任公司股權時不單要維護夫妻的民事權利還要兼顧其他股東和公司人格。

股東不需要向公司支付額外現金,就可以獲得公司股權的方式就是股權分割,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進行股權分割時操作步驟不同,由於有限責任公司具有封閉性,股東人數限制性,因此在分割股權是要考慮公司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