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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應在什麼時間進行申報

欄目: 工商税務 / 發佈於: / 人氣:2.17W

凡印花税納税申報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10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税務局報送印花税納税申報表或監督代售報告表。
只辦理税務註冊登記的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等印花税納税單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當地税務機關申報上年税款。
印花税的納税期限是在印花税應税憑證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税的。對實行印花税彙總繳納的單位,繳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五條

印花税應在什麼時間進行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