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變更必須按國家制定的法定程序進行。公司必須首先提交變更報告書,包括變更的目的及變更的具體內容,經股東大會審批、備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被視為違法。公司發生分立或合併以後,無論是繼續存在的存續公司,還是合併以後的新設公司,都會發生業務職能的變更,都需要變更公司章程。業務職能變更和公司組織變更是同一變更過程的兩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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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合併流程
上市公司合併是公司合併的一種形式,即公司兼併,一個公司主體接納一個或一個以上公司加入本公司,加入方解散並取消原法人資格,接納方存續。與公司新設合併不同,公司新設合併是公司與一個或一個以上的公司合併成立一個新公司,原合併各方解散,取消原法人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