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土地
承包糾紛能直接訴訟。當事人可以攜帶身份證件、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起訴狀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立案,法院
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發放受理案件通知書,通知雙方受理案件。人民法院對決定受理的案件,應當在受理案件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中向當事人告知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或者口頭告知。
法律依據:
《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對決定受理的案件,應當在受理案件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中向當事人告知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或者口頭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