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擅自改變林地用途如何處罰

欄目: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8.99K

未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擅自改變林地用途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恢復原狀,並處非法改變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罰款。臨時佔用林地,逾期不歸還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

擅自改變林地用途如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