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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房屋他項權證流程是什麼

欄目: 房產過户 / 發佈於: / 人氣:2.99W

一、辦理房屋他項權證的流程是什麼?

辦理房屋他項權證流程是什麼

1、填寫申請表

首先辦理人需要到當地的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處領取房屋他項權證的申請表,並根據申請表中的相關要求進行填寫。

2、到銀行審批和拿合同

填寫完房屋他項權證申請表之後,到借款的銀行進行蓋章,蓋完章之後,銀行會將房屋的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交給辦理人。

3、登記

辦理人攜帶蓋好章的申請書,以及:相關合同、房屋價值評估報告、抵押人婚姻證明、身份證明、房屋產權證、國土資源使用權證等資料,到當地的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4、審核資料

房屋產權登記機關的工作人員會對辦理人所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查與核實。

5、發放他項權證

辦理人的審核通過之後,就會將房屋他項權證辦法給辦理人,辦理人將房屋他項權證交給放款銀行後,就可以等銀行放款了。

二、辦理他項權證需提供的資料有哪些?

1、房地產抵押申請表;

2、抵押人身份證;

3、夫妻關係證明(結婚證或户口簿)或未婚證明;

4、借款抵押合同;

5、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

6、房屋評估報告書或抵押物價值協議書;

7、若是委託他人進行辦理的,還需提供委託人的身份證,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委託書。

三、辦理房屋他項權證費用誰出?

辦理時收取抵押登記費,按照商業用房、和住宅用房的不同及各地的抵押登記費標準收取。各地的執行標準都不相同,準確金額請諮詢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他項權證工本費10元/本,印花税5元/本。他項權證是銀行保管的,蓋好抵押章後房本會交還給購房人,他項權證由銀行留存。

申請人持有關材料,房管局辦證大廳受理窗口申請辦理,經辦人在審核資料無誤後,出具《房產交易產權登記受理單》(以下簡稱“受理單”)交由申請人收執;

申請人在受理單標註的領證日期之後攜“受理單”及身份證明原件到產權繳費窗口繳費後在產權發證窗口領證。如審批未通過,另行通知。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條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一般在貸款和抵押的情況下就需要辦理房屋他項權證,辦下來證後交由銀行來保管,申請人的手續齊全的話在七天之內就會放款,申請貸款的人要在約定的期限內還清貸款,如果逾期沒有還清貸款,銀行有權利行使抵押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