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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刑事犯罪怎麼辦

欄目: 律師隨筆 / 發佈於: / 人氣:1.66W

刑事案件關係到當事人的人身自由,對於刑事案件我們怎麼重視都不過分。如果當時人涉嫌刑事犯罪應該怎麼辦呢?下面資深北京刑事專家律師就來為大家介紹一下涉嫌刑事犯罪怎麼辦。

涉嫌刑事犯罪怎麼辦

涉嫌刑事犯罪後,當事人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千萬不要跑路

如果企圖跑路逃避偵查,那麼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嫌疑人會被辦案機關認定為有非法佔有目的(下文詳述),導致本來有取保/緩刑辯護空間的案件被定性為更嚴重的集資詐騙犯罪,可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無期徒刑,所以跑路萬萬使不得。

實事求是面對

始終保持頭腦清醒,情緒鎮定,面對辦案機關的高壓訊問既不能死扛到底一概否認,也不能講義氣一股腦替別人背鍋抗事兒,兩種不正確做法都會被加重刑罰,自作自受。正確的做法是根據自己在公司的層級和作用,如實向辦案機關和辯護律師交代具體情況,不做無意義的抵抗,也不多承擔不應自己揹負的責任,總之大丈夫小女子都一人做事一人當,千萬別當“背鍋俠”。

積極退贓退賠

積極退贓退賠對推動辦案機關大幅從寬處罰很重要:一是盡力歸還經自己手流入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詐詐騙犯罪活動的資金;二是退回在公司任職期間得到的工資和獎金;三是繳納律師與辦案機關溝通確定的一部分罰金。另涉及幫助別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詐詐騙犯罪活動中獲得的佣金、提成、好處費等亦需退贓退賠。完成上述退贓退賠工作大有裨益,能極大增加取保候審、變更刑事強制措施、爭取判處緩刑(不用坐牢)乃至不起訴結案(不用坐牢且不留案底)可能性。但司法實踐中大部分犯罪嫌疑人已無力將上述資金全部退贓退賠,這時加強和辦案機關溝通,儘可能減輕犯罪行為後果對爭取從輕發落也很有意義。

努力減損挽損

即便無力直接退回龐大的涉案金額也不要放棄希望,可以用變通方式盡力彌補本人行為造成的財產損失,例如協助辦案機關調查資金流向,追回公司鯨吞的贓款;提供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犯罪線索,檢舉揭發與案件關聯的犯罪行為等等。總之亡羊補牢,最大限度減少和挽回自己涉及犯罪造成的危害後果和經濟損失,也可以依法從輕、減輕乃至免除處罰。

儘早介入辯護

刑事案件“黃金37天”原則是指嫌疑人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30天加上提請檢察機關審查逮捕7天內,是律師介入辯護的黃金時期,越早介入越好。筆者最快案例是嫌疑人被刑事拘留當天下午接受家屬委託辯護,立即介入開展工作,次日晚上即成功取保。而錯過了辯護黃金37天,等來的很可能是批准逮捕後補充偵查三個月和更長的審查起訴、審判期間,更長時間身陷囹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