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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取孩子撫養權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 離婚時丈夫把孩子搶走女方該怎麼辦

欄目: 法律常識 / 發佈於: / 人氣:4.01K

在生活中大家應該見過這樣的事情發生,夫妻因為鬧矛盾、吵架導致夫妻的感情越來越淡,沒有再和好的可能性時,雙方就準備離婚,但是就孩子跟誰生活沒有達成一致條件,女方無奈之下一紙訴狀起訴到法院,請求解除夫妻關係,依法判決孩子的撫養權,但是男方在這期間偷偷把孩子帶走藏起來,不讓女方見孩子,那麼,此時女方該怎麼辦?

離婚時丈夫把孩子搶走女方該怎麼辦?爭取孩子撫養權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離婚時丈夫搶走孩子,女方可以去人經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通過法院審理解除夫妻關係,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在離婚訴訟案件當中,很多夫妻會為了爭奪孩子撫養權而產生矛盾,對於孩子的撫養權問題,法律上是有相關規定的,雙方應當以法院的判決為準。

  孩子的撫養權是通過法院判決來認定的,則可以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將孩子的帶回來。如果是雙方協議離婚並達成的孩子撫養權協議,則需要再次起訴到法院,要求法院確認孩子撫養權的歸屬的,然後再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爭取孩子撫養權有以下幾點需要注意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行准許。

綜上所述,如果夫妻雙方離婚時,就孩子撫養權的歸屬無法協商時,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訴離婚,請求依法解除婚姻關係,並依法判決孩子的撫養權等,遇到撫養權糾紛,自己不知道該怎麼做時,及時的去諮詢專業的離婚律師,千萬不要有搶孩子等過激行為,這將不利於爭取孩子的撫養權。有婚姻糾紛請隨時來諮詢離婚律師,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