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離婚再婚辦準生證可以嗎
各地政策不一樣。具體諮詢當地計生部門。上海規定如下: 婚前一方或者雙方生育過
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個子女: (一)一方婚前未生育過子女,另一方婚前生育過一個或者兩個子女的; (二)雙方婚前各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雙方均為
獨生子女的;(三)雙方婚前各生育過一個子女,一方為本市農業
户口且有一方為獨生子女的; (四)雙方婚前各生育過一個子女,其中一方生育的子女經區、縣或者市病殘兒醫學鑑定
機構鑑定為非遺傳性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 除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條件外,因特殊情況可以再生育的條件,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