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借條寫歸還日期好還是不寫歸還日期好
1、若寫上歸還日期,在借條確定的歸還日期對方應還款,若不能還款,在最後一次催要之日起兩年後訴訟時效到期。須在訴訟時效期間內起訴對方還款。債權債務關係明確的可以申請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