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公民的肖像權的內容為:
(1)肖像製作權。是否將形象轉化為肖像,決定在肖像權人,沒有徵得同意或經默認,其他任何人都不得製作肖像權人的肖像。同時,肖像權人有權制止他人擅自制作自己的肖像。
(2)肖像使用權。即肖像權人有權將肖像有償或無償轉讓與其他人根據約定的用途使用。
(3)肖像擁有權。公民可以擁有自己的肖像,可以保存、收藏自己的肖像。
(4)肖像維護權。公民在其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或對其肖像進行毀損、玷污、醜化時,有權請求行為人停止侵害行為,並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