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第三套住房,每年徵收4%到5%的房產税,且沒有減除額;
家庭第四套住房及以上住宅,每年徵收10%的房產税,且沒有減除額;
取消原《房產税暫行條例》有關個人住宅可按租金收入12%交房產税的規定;
所有商業房產,每年按租金收入的12%交房產税;
家庭僅有的一套住宅,免徵房產税。
以上是什麼時候開始徵收房產税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