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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遺囑過户需要公證嗎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1.66W
憑遺囑過户需要公證嗎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遺囑繼承房產過户需要公證

不需要,遺囑只要有效(符合《繼承法》的相關規定),就可以直接按遺囑繼承,不需要再另行公證。遺囑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所作的個人處理,並於創立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
我國《繼承法》明確規定,公民可以訂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訂立遺囑可以採用公證、代書、自書、錄音和口頭幾種形式,每種形式只要符合法定的要件要求都具有法律效力。
縱觀我國的《房地產管理法》、《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規,都沒有規定繼承房產過户必須有經過公證的《遺囑》才能辦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中,第37條規定,遺囑人未保留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遺產份額,遺產處理時,應當為該繼承人留下必要的遺產,所剩餘的部分,才可參照遺囑確定的分配原則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