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當前位置:法律知識吧 > 法律顧問 > 法律

單位與單位合併勞動合同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3.99K
單位與單位合併勞動合同
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