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名譽權怎麼認定
1、侵犯名譽權必須具備如下幾個要件,否則很難認定為侵犯名譽權:
(1)被侵害的對象指向特定,即某個具體的自然人或
法人;
(2)實施侵權的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
(3)行為人客觀上存在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併為第三人知悉。侵權人實施了侮辱、誹謗等行為;
(4)侵權人的行為對受害人的名譽造成了較嚴重的損害。名譽侵權常見行為有侮辱、誹謗、報道失實、評論不當等。
2、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條 人格權是民事
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權利。
除前款規定的人格權外,自然人享有基於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產生的其他人格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