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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離婚財產公證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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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離婚財產公證有效嗎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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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離婚財產公證有效嗎

婚後財產公證與婚前財產公證一樣,針對的是夫妻為了確定個人財產的歸屬,請求公證部門辦理婚後財產公證,證明婚後財產屬於個人支配的財產的活動。
婚前財產公證不可以對婚後的財產一起公證,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除另有約定外,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如果已婚夫妻想要辦理婚前財產公證,就要取得配偶的完全同意和充分支持,這樣才能順利辦理婚前財產公證。因為我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除另有約定外,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婚前財產公證,是未婚夫妻在結婚登記前達成協議,辦理公證。辦理婚前財產公證時,當事人應當向住所地或協議簽訂地的公證處提出申請,提出申請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協議書(可在律師指導下完成);有關的產權證明(如個人所有房產的房產證);其他有關的證明材料。
所以,不離婚,財產公證也是有效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三十六條

經公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該項公證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