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資本是法律上股東對有限責任進行承擔的承諾,如果公司資產不足以對公司債務進行清償時,股東有義務按照其承諾的註冊資本對剩餘債務進行清償。
2、註冊資本中設置不切實際價值的非貨幣資產出資有的創業者,在註冊資本中用其所持有的軟件著作權、專利權等非貨幣資產進行出資設置,實際上,從税法角度看,個人通過非貨幣資產進行出資的分解動作是個人轉讓非貨幣資產以及投資同時發生,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税。
即使税交了出資完成了,這些非貨幣資產在入賬後就成為了公司的資產,正常的話需要分期進行折舊攤銷,變成了公司的成本費用,直接增加了公司會計報表盈利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