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當前位置:法律知識吧 > 法律顧問 > 法律

延遲共同財產制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7.61K
延遲共同財產制

什麼是夫妻共同財產制所謂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婚姻關係的有效期間。這一要領説明共同財產所有權的主體,只能是具有婚姻關係的夫妻。無效婚姻、非法同居等的男女不能作為其主體。在夫妻對其財產未作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延遲共同財產制以及相關法律規定

1.婚姻關係存續其間,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除法律另有規定或雙方有約定外,均是共同財產。
2.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平等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因此,它的主體只能是夫妻。而且是法律上的合法夫妻。被宣告無效、被撤銷的婚姻和同居關係的男女不能能作為其主體。比如同居間雙方的工資只能是個人財產,而非共同財產。即便雙方約定是共同財產,從法律性質上,也不能認定之。
其範圍是婚後所得財產。婚後所得,即是從婚姻關係發生效力之 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止。婚前一方所得財產,首先是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係其間的延續而自動轉化為共同財產。這一點是不同於從前的重大生活資料等隨着時間的延續而轉化共同財產的規定。
並非所有婚後得皆為共同財產。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和雙方約定歸個人的財產,不是共同財產。當然,你也可以對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約定歸屬於共同財產。這種約定必須是真實意思的表示。不能存在一方斯詐、重在誤解等情形。否則,此約定面面臨被申請撤銷或無效的風險。
夫妻共同所有是一種共同共有關係。即夫妻雙方做為共有人對全部夫妻共同共有財產不區分份額的享有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