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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擔責任的主體如何認定 | 若公司合併損害債權人利益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2.69W
若公司合併損害債權人利益,承擔責任的主體如何認定
若公司合併損害債權人利益,承擔責任的主體如何認定
合併決議合法的公司承擔責任,決議違法的做出決議的股東承擔責任。如果作出合併的決議本身沒有問題,作出決議的流程符合法律且決議具有正當目的,僅是合併的外部程序不符合法律規定或存在瑕疵,則由負有通知、公告、辦理變更登記的公司承擔責任;如果作出合併的決議不合法,則由作出決議的公司股東承擔責任。

風險提示:公司合併的流程可以分為內部流程和外部流程:
1、外部流程主要是簽訂合併協議、通知、公告、辦理變更登記;
2、內部流程即為公司股東會、股東大會作出合併的決議。
除此之外,若公司的合併涉及被合併公司的解散清算,公司的清算義務人亦要按照法定程序來終止被合併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