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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轉讓包括什麼法律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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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轉讓包括什麼法律特徵
債權轉讓包括什麼法律特徵
1.第三人在取得債權後,可享有與此有關的從權利
2.債權讓與具有無因性
3.債權讓與具有非要式性
4.債權轉讓的主體是債權人(又稱讓與人,包括單位和個人)和受讓人(第三人),按現有法律規定,債務人不是也不可能是權利轉讓的當事人
5.債權轉讓是權利人轉讓自己合法權利的行為,即債權人所享有的債權,必須是合法取得的
6.是一種處分行為
債權轉讓是指債權享有人通過與受讓人(第三人)協商一致,將自己依法享有的債權全部或部分地轉讓給受讓人(第三人)的行為。債權轉讓具有以下法律特徵。
一是第三人在取得債權後,可享有與此有關的從權利。按照規定:“債權人轉讓的權利,受讓人擁有該權利的從權利,但該從權利專屬於債權人自身的除外。”
二是債權讓與具有無因性。債權讓與是基於各種各樣原因而產生的,但不論其原因為何以及是否有效,對於債權讓與協議的效力並無直接影響。這種無因性的目的在於保障債權流轉的安全性,以及善意受讓人的利益。
三是債權讓與具有非要式性。債權人與第三人就讓與債權意思表示一致,債權讓與協議即告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手續的除外,無須特別的協議形式,債權讓與協議是否作成書面形式均不影響其效力。至於對已作成債權證書的債權進行讓與,雖需交付債權證書,但該行為屬於履行附隨義務,而非債權讓與的成立要件。
四是債權轉讓的主體是債權人(又稱讓與人,包括單位和個人)和受讓人(第三人),按現有法律規定,債務人不是也不可能是權利轉讓的當事人。對於債權人、受讓人及債務人所達成的債權轉讓協議,從實質上來説,債務人只是新協議的當事人,卻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債權轉讓的當事人。因為債務人對債權的轉讓不享有權利,只承擔義務。
五是債權轉讓是權利人轉讓自己合法權利的行為,即債權人所享有的債權,必須是合法取得的 。若是以損害他人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取得或是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所取得的權利,即使是轉讓了,也不具有法律效力。如賭債債權的轉讓即屬此類。
六是債權的轉讓是一種處分行為,是債權人將自己享有的權利的部分或全部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因此讓與人對債權必須具有一定或全部的處分權限和處分能力。按照規定,債權人可將自己享有債權的一部分或全部轉讓給第三人,法律禁止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