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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的法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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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的法定用途

對於每一位的勞動者而言,憑藉自己的勞動成果獲得報酬是一件開心的事。而每每員工去公司面試,最關心的一個核心就是公司對於員工的工資水平和員工福利待遇。現在的福利待遇指企業為了保留和激勵員工,福利是非現金形式的報酬,而津貼是以現金形式固定發放的。工資的及時發放以及福利的保障是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最為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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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公積金的用途

法定公積金是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必須強制提取的,它由資本公積金和法定盈餘公積金構成。公司在分配完當年税後的利潤之後,應從中提取10劃入公司法定公積金之中,當其累計額達到註冊公司資本的50以上後,可以不再進行提取。

簡單而言,公司提取法定公積金的用途有以下幾點:

(1)用來彌補公司的虧損

(2)擴大公司的生產經營規模

(3)用來轉增註冊的資本。

因為法定公積金是有相關法律條款規定的,所以它存在強制性,若是公司不遵守相應的法律條款來進行法律公積金的提取的話是要遭受相應懲罰的。

若不根據法律條款進行法定公積金的提取,則由縣級以上的政府財政部門如數補齊,並對公司處以20萬以下的罰款以作警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八條

公司的公積金用於彌補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增加公司資本。但是,資本公積金不得用於彌補公司的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