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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名下有車法院可以執行嗎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1.06W
對方名下有車法院可以執行嗎

不管是民事審判還是刑事審判,在審核活動的最後都會宣讀判決書,案件最後流程就是依據判決執行。對於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如果當事人不服,那麼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提起上訴。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據法院判決、裁定執行,可能會強制執行,甚至還可能觸犯刑法。根據《刑法》第313條規定: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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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立案後名下有車可賣嗎

視情況而定,如果車與案件無關聯,車主可按照正常流程買賣交易。如果是被法院查封、有抵押貸款的車不可以辦理二手車輛過户手續。車輛歸誰所有就可以拿着法院的判決書和協助執行書來機動車服務站變更到所有人身上,這種判決的車輛拿着判決書還有法院協助執行書去辦理不需要交納交易税就可以正常落到所有人身上,之後車輛就可以正常買賣過户了。
《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房屋買賣屬於不動產交易,不動產所有權的轉移是以辦理過户登記為條件。當事人買賣房屋後未辦理產權過户登記手續,房屋產權不發生轉移,但這並不意味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因為,辦理房屋所有權過户登記僅僅是房屋產權轉移的要件,而不是房屋買賣合同的有效要件。我國《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出賣人應當履行向買受人交付標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標的物的單證,並轉移標的物所有標的義務。”辦理房屋產權過户登記手續,是出賣人履行該房屋買賣合同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