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傳票送到,法院經兩次傳喚被告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可以直接缺席開庭。判決生效後移送法院執行局
3.但如果屬於必須到庭的,經傳喚拒不到庭的,可以據傳,也就是説強制你到法庭參與開庭
開過庭以後就可以判決了;
你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最長期限180天。
被告不出庭不影響訴訟請求,法院只要宣判就對其有強制力,必須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