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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約方的合同解除權指的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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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約方的合同解除權指的是什麼意思
違約方的合同解除權指的是什麼意思
違約方的合同解除權是在法定特殊情況下,如果繼續履行合同,違約方將面臨更大的損失,而守約方拒絕變更或者解除合同時,法院可以根據違約方的請求判決解除合同。
法律規定合同成立後,合同的基礎條件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不屬於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
繼續履行合同對於當事人一方明顯不公平的,受不利影響的當事人可以與對方重新協商;在合理期限內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應當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根據公平原則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條,合同成立後,合同的基礎條件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不屬於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
繼續履行合同對於當事人一方明顯不公平的,受不利影響的當事人可以與對方重新協商;在合理期限內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應當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根據公平原則變更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