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是指車輛行為人在行駛過程中,發生碰撞、碾軋、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等交通事故,承擔事故相應責任的情形。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而交通肇事所致的社會危害性達到一定程度,符合刑法中交通肇事罪規定的定罪條件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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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交通肇事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
符合認定標準的電動車交通肇事事故構成交通肇事罪。首先,根據我國《刑法》第133條規定,交通肇事罪是指從事交通運輸和非交通運輸的人員,違反交通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本罪的構成要件包括以下幾方面:1、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包括從事交通運輸的人員和非交通運輸的人員。2、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使公私財產遭受損失的行為。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是指違反國家有關交通運輸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有關部門維護、保障公共交通安全的規定。3、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即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行為可能發生重大嚴重後果,但由於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雖然預見但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