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當前位置:法律知識吧 > 法律顧問 > 法律

通州區交通事故訴訟費標準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1.01W
通州區交通事故訴訟費標準
請問交通事故訴訟程序通州區是什麼樣子的呢
您好,以下為您提供交通事故訴訟程序通州區的流程 一、起訴: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1、立案審查   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2、受理   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並立即開始執行   3、排期開庭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4、開庭審理:宣佈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佈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達成調解協議: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向法院告訴庭提出再審申請。   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   5、宣判   1)同意判決: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   2)不同意裁判:   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