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草勞動合同書(當然用勞動局監製的勞動合同更規範)。
2、對勞動合同必備條件雙方應協商一致,然後填寫(一式二份,下同)。
3、雙方簽字、蓋章(勞動都按手印)。
4、用人單位和勞動都各拿一份。在我國,勞動者是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力的自然人。常常也被稱為職工、工人和僱員。勞動法律關係所涉及的勞動者,是指依據勞動法律和勞動合同規定,在用人單位從事體力或腦力勞動,並獲取勞動報酬的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