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公租房保障條件且已納入公租房實物保障範圍的城鎮中偏下收入家庭,可自主選擇承租或申請購買所租住公租房全部或部分產權;新就業大中專畢業生、外來務工人員在當地連續租住公租房滿五年,可以申請購買其所租住的公租房。
二、公租房項目用於出售的套數不得超過項目建設總套數的50%,且必須實行整棟出售,以防優售劣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