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案範圍,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職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屬於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都有明確的管理範圍,比如普通的基層法院不能審理涉外專利侵權案件,這在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所以,當事人在起訴時候,一定要明確是否在該法院的受理範圍。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公訴環節偵查監督工作是怎麼開展的呢?
2014年以來,為提升公訴環節辦案質量和偵查監督效果,南嶽區人民檢察院立足工作實際,在執法辦案過程中不斷探索新思路,完善監督機制,改進監督方法,通過“三抓三促”着力推動偵查監督與公訴工作銜接問題的解決,取得初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