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是補寫欠條或是取證相應的證據。
1、在借貸關係中,如果雙方是通過口頭來進行借款,沒有留下文字借條的,債權人最好和債務人溝通,要求債務人打欠條或者是雙方簽訂借條。
2、因為口頭的證據是不會被法院認可的。
3、如果債務人拒絕寫欠條或者是拒絕簽訂借條,那麼,債權人就需要注意,在溝通的時候留下相應的錄音或文字證據來證明自己對債務人享有債權。
行動建議:
1、口頭借款一定要注意留存好相應的證據。
2、最好是和債務人溝通,讓債務人同意簽訂借條,這樣是最穩妥的。
3、當然,在和債務人溝通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全程錄音,這樣就算沒有借條或欠條,債權人的債權一樣是可以得到證明,也是可以受到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