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遷;
2、與原承租人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員;
4、與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
5、沒有其他住房。
公租房變更承租人準備材料
(一)申請人户籍簿及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圖章;
(二)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三)承租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四)户籍遷出本市的,提交户籍註銷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五)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簽訂的同意過户協議公證書;
(六)過户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