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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冷靜期是否可以提前辦理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2.8W
離婚冷靜期是否可以提前辦理
離婚冷靜期是否可以提前辦理
1、離婚冷靜期一個月是不可以提前的,離婚緩衝期冷靜期的時間是30天
2、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