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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和解協議如何寫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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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和解協議如何寫具有法律效力
雙方和解協議如何寫具有法律效力
1、執行和解,是指在執行中雙方當事人就執行標的的一部或全部,自願協商達成如何執行的協議。
2、對執行和解協議的效力,有的學者認為“執行和解協議不具有法律效力”,理由是執行和解協議是當事人之間自行和解的結果,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履行仍要按原法律文書執行,只有原法律文書才具有法律意義上的約束力。
3、也有的學者主張,執行和解協議一經達成就具有法律效力,理由是該協議明確了執行的方式、內容、時限,對權利人義務人都具有約束力;只要和解協議履行完畢,就不能再按原判決執行,當事人也不能再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