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債務人惡意逃債是過錯行為,債權人可以通過行使撤銷權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撤銷權行使的情形為: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
行動建議:
1、撤銷權行使的期限: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2、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