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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不續簽可以不可以領失業保險金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3.77K
合同到期不續簽可以不可以領失業保險金
合同到期不續簽可以不可以領失業保險金
勞動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可以領失業金。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15日內為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勞動者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直接辦理失業登記手續,領取失業保障金。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