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保證擔保函是必須簽訂保證合同的嗎有沒有法律規定
一般來説,有擔保函是可以不需要擔保合同的。擔保函與擔保合同,從法律效力角度,沒有什麼區別。擔保合同可以是單獨訂立的書面合同(包括當事人之間具有擔保性質的信函、傳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擔保條款。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四條,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對債務人提起
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從保證人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的權利消滅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債務的
訴訟時效。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從債權人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