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出版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
為了進一步加強出版工作全行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提高職業道德修養,加強行業自律,更好地貫徹黨的方針和國家的出版法律法規,繁榮和發展社會主義出版事業,出版工作者必須遵守如下準則。
頒佈單位:新聞出版總署(原新聞出版署)(已撤銷)
文 號:暫無信息
頒佈時間:1997-01-28
實施時間:1997-01-28
時 效 性: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部門規範性文件
一、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
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努力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為全黨全國的工作大局服務,為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公民作出貢獻。
二、堅持社會效益第一,增強政治責任感
具有強烈的歷史使命感和社會責任感。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力求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最佳結合。
三、樹立精品意識,提高出版質量
對讀者負責,樹立精品意識,大力提高出版質量,多出版發行好作品,不出版發行壞作品。出版各環節都要把好質量關,提高編、排、校、印、髮質量。
四、遵紀守法,廉潔自律
嚴格遵守黨和國家的有關政策、法律,遵守出版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自覺抵制行業不正之風。反對以權謀私、錢權交易。堅持以質取稿,不徇私情,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謀取個人名利。不得買賣書號、刊號、版號。不得參與非法出版、印製、發行及其他非法經營活動。
五、敬業愛崗,忠於職守
發揚無私奉獻精神,敬業愛崗,忠於職守,認真負責,紮實工作,努力學習和掌握新知識、新技術。反對粗製濫造、玩忽職守行為。
六、團結協作,誠實守信
發揚團結協作精神,誠實守信,重合同,守信譽,提倡公平競爭,反對利用不正當手段損害同行利益。
七、艱苦奮鬥,勤儉創業
堅持艱苦奮鬥,勤儉創業精神,勵精圖治,自強不息,反對講排場,比闊氣,揮霍公款。
八、遵守外事紀律,維護祖國尊嚴
在對外交往中,發揚愛國主義精神,嚴格遵守外事紀律,自覺維護國家利益、祖國尊嚴和中國出版工作者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