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調整增值税專用發票防偽措施有關事項的公告
為加強和改進增值税專用發票管理,税務總局決定調整增值税專用發票防偽措施,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增值税專用發票按照調整後的防偽措施印製。制定《關於調整增值税專用發票防偽措施有關事項的公告》。
頒佈單位:國家税務總局
文 號:國家税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9號
頒佈時間:2019-02-03
實施時間:2019-02-03
時 效 性: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暫無信息
為加強和改進增值税專用發票管理,税務總局決定調整增值税專用發票防偽措施,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增值税專用發票按照調整後的防偽措施印製。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取消光角變色圓環纖維、造紙防偽線等防偽措施,繼續保留防偽油墨顏色擦可變、專用異型號碼、複合信息防偽等防偽措施。調整後的增值税專用發票部分防偽措施見附件。
税務機關庫存和納税人尚未使用的增值税專用發票可以繼續使用。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啟用新版增值税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税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43號)第三條和附件3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附件:增值税專用發票部分防偽措施的説明
國家税務總局
2019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