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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車輛全責扣車嗎

欄目: 交通事故處理 / 發佈於: / 人氣:4.27K

要扣車。扣車是因為檢驗鑑定需要,檢驗鑑定結束後即必須不再扣留。在責任認定書出來之後,可以要求交警放車。

肇事車輛全責扣車嗎

交警扣車的目的僅僅是為了取證調查交通事故原因,如果事故原因已查明,交警無權再扣車。交警對雙方賠償問題,只有在雙方都願意的情況下,才組織調解,交警是無權以賠償未談妥為由扣你的車。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三十九條

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並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的車輛應當妥善保管。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扣留事故車輛所載貨物。對所載貨物在核實重量、體積及貨物損失後,通知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貨物所有人自行處理。無法通知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不自行處理的,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的有關規定辦理。 嚴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停車場停放扣留的事故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