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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車超載對幼兒的危害有哪些?

欄目: 交通違章 / 發佈於: / 人氣:1.96W

日常生活中,關於校車超載而導致發生車禍,使車內幼兒不幸受傷甚至死亡的情形時有發生,究其原因,這還是由於學校對學生安全不夠重視所導致的。校車超載不僅會接受交通處罰,還有可能構成犯罪,最重要的是,它對幼兒來説存在着較大的威脅。那校車超載對幼兒的危害有哪些?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校車超載對幼兒的危害有哪些?

一、校車超載對幼兒的危害

學過物理的人都知道物體的慣性和質量有關。一旦校車超載,校車會因為慣性的增加而變得不易剎車和改變方向,這就會為校車行駛過程中埋下安全隱患,使得交通事故更容易發生。給乘坐校車的幼兒帶來了安全隱患。

二、校車超載如何處罰?

校車超載處罰規則如下:

按照相關規定,校車中巴車超載50%,司機扣6分罰款500元的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條規定,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超過額定乘員20%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超過核定載質量30%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有前兩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

三、校車超載有可能承擔的刑事責任

將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修改為:“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校車由於超載,本身就容易發生交通事故,所以,學校一定要嚴格控制好乘坐校車的學生人數。雖然説法律對校車超載有一定的處罰,但作為家長,應教育自己的孩子校車超載應拒絕乘坐,以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