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法》規定,第一,根據使用作品的目的來判斷各國立法中大致都將是否是處於營利目的作為判斷是否構成合理使用的標準。第二,根據使用作品的性質來判斷被使用作品的性質這一要素是從作品本身的角度對合理使用進行判斷,使用何種性質的作品更容易被認定為是合理使用。第三,根據使用作品的程度來判斷使用作品的程度是指與享有著作權的作品的整體相比,使用的數量和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