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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有期限限制的嗎

欄目: 知識產權保護 / 發佈於: / 人氣:1.58W
知識產權有期限限制的嗎
律師解析:知識產權中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的期限限制不相同。
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五年;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自然人的作品,其發表權、財產權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後五十年;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四十二條
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五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
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三條
自然人的作品,其發表權、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後五十年,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於最後死亡的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九條
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