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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糾紛行政調解的好處是什麼

欄目: 商標 / 發佈於: / 人氣:2.33W

商標糾紛在現在的市場環境下時有發生,在一些行業或平台上甚至還是比較常見的,特別是假冒名牌、馳名商標的行為已經成為現在市場環境中比較嚴重的一個問題。在處理這種商標糾紛的過程中,就商標的侵權糾紛,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般會通過行政處罰的方式來處理。但是在實踐中還有另外一種更加有效的處理方式,就是行政調解,這種方式也有其自身的好處。

商標糾紛行政調解的好處是什麼

行政調解主要是適用於民事糾紛或者經濟糾紛,商標權一種重要的民事權利,商標糾紛也就屬於民事糾紛,雖然相關的法律法規並沒有明確規定説商標侵權案件可以通過調解來解決,但是也沒有明確的排斥這種方式。事實上,採取行政調解在一定程度上更有利於雙方的生產經營。

採取這種方式能夠使當事人雙方免於傷了和氣。俗話説和氣生財,排除一些非常惡意的商家侵權,很多侵權還是不經意之間的而造成的,這也反映了兩個企業在業務方面有交叉的部分,未來也有一定的合作空間。採取調解的方式就避免了雙方情緒上的對立,便於讓雙方互諒互讓,從而化干戈為玉帛,為今後的合作打下了相對堅實的基礎。

採取這種方式能夠促進糾紛更快地解決。如果是通過行政處罰的方式來處理糾紛,就容易使雙方處於利益的對立狀態,受處罰的一方如果不符,往往還會向上級機關申請複議或者去法院起訴,這樣一來雙方的精力和時間都收到牽制。反而是能夠調解成功的,彼此之間不傷和氣,也更容易自覺履行。

因此在處理糾紛的過程中,建議企業更傾向於選擇行政調解的方式。

《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三條 調解的原則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

第九十七條 調解書

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總的來説,商標糾紛進行行政調解時有利於雙方的合作,而且對於商標轉讓合同糾紛分為不同的類別,不同類型的糾紛處理標準不同,調解方式也不同。我們應該處理糾紛。對處理有一個基本的瞭解,以確保您能夠更好地保護您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