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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申請被駁回怎麼辦?

欄目: 商標 / 發佈於: / 人氣:2.19W

一、商標申請被駁回怎麼辦?

商標申請被駁回怎麼辦?

1、向商標局提起撤三和複審

此類辦法只適用引證商標申請已經註冊滿三年的情況。假如引證註冊商標已滿三年能夠將對方三年來未使用的類型申請撤三,撤下以後再申請商標複審拿到自身想要註冊的商標。

2、複審 延緩審理

一部分引證商標期滿未續展限期沒滿一年的,別人不可申請該商標即便申請了也無法通過。此時做商標法律複審中被異議、撤三審核等權利是不穩定的。商標複審 延緩審理(9個月 3個月)剛好一年,能夠在引證商標無效時自身趁這個機會拿到該商標的註冊使用權。

3、複審 從新申請

假如自身申請的商標是圖文組合的形式能夠使用此辦法。假如商標是因為圖樣類似被駁回申請人能夠選擇性的將圖樣和文字分離再開展申請。同時將近似的一部分再開展別的方法複審以此方法獲取相應類型的使用權。

4、分割 商標駁回複審

申請商標的所有類型中一部分類型能夠被予以註冊時可先將這部分類型註冊下來,獲取使用權限。再挑選適合的方法對被駁回的類型做商標複審。

5、一部分複審

假如申請商標與好幾個商標類似,例如圖樣與A商標類似文字與B商標類似,那樣我們能夠挑選放棄與A商標同樣的產品或者服務的一部分類型,再去做複審,這樣的話商標申請的通過的概率會提升許多。

6、法律複審

假如申請商標與本公司的字號同樣,同時企業註冊下來的時間先於引證商標的註冊時間,根據在先申請原則能夠出具相關證據做法律複審處理。此外假如對商標申請方面有別的的異議也可以走法律程序開展複審!

二、商標異議複審流程

商標異議複審申請是指當事人對商標局的商標異議裁定不服,依據《商標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並由商標評審委員會審理裁決的案件。

商標異議複審答辯是指上述對應的被異議人或異議人在收到商標評審委員會轉送的商標異議複審申請及理由後,在規定時間內駁斥該商標異議複審理由的回覆答辯書。

商標異議複審申請及異議複審答辯,更是體現異議人與被異議人之間專業素質水平、戰略和戰術、鬥智鬥勇的商標確權博弈,更多的情況下為市場競爭之外的限制與反限制的戰鬥。

法律依據:《商標法》第三十三、三十四條和《商標評審規則》。

1、提交異議複審申請理由書;

2、異議複審申請副本送交給對方當事人;

3、對方當事人答辯。自收到商標異議書副本之日起30天內答辯。對方當事人不答辯的,不影響商評委的裁定。

4、異議複審裁定。

三、申請駁回商標複審的條件

1、駁回商標複審申請人必須是被商標局駁回商標的原申請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請資格。

2、駁回商標複審申請,必須在法定時限內提出。

3、駁回商標複審申請的內容,必須是被駁回的商標註冊申請書中的確切內容,複審理由必須針對商標局駁回理由。否則,該複審申請則被視為無效。

4、申請駁回商標複審,必須將《駁回商標複審申請書》二份寄送商標評審委員會,同時附送《商標註冊申請書》(商標局駁回原件)、原商標圖樣十份、黑白墨稿一份和《商標駁回通知書》。

5、交納商標評審費。

一般來説,申請商標手續不齊備的,退回申請書件限期補辦。商標評審委員會經分析研究,集體討論,以委員的多數意見,作終局決定。需要注意的是,商標評審委員會的終局決定一經作出,即產生法律效力,申請人和商標局都必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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