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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農村徵地補償款的分配原則是什麼

欄目: 拆遷安置 / 發佈於: / 人氣:1.08W
關於農村徵地補償款的分配原則是什麼

一、關於農村徵地補償款的分配原則是什麼

1、民主議定原則和合法性原則。

2、平等原則。

3、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集體成員在享有分配利益的同時要考慮其對集體所盡義務的大小,做到權利與義務相一致,公平合理地分配徵地款。

二、農村徵地補償哪些

1、土地補償費

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徵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土地補償費不分地類、不分地區,按批准徵收土地總面積計算。

2、青苗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徵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 附着物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徵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青苗和地上構(附)着物實行綜合定額補償,以批准徵收土地總面積扣除農村宅基地後的面積為準。

4、安置補助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地單位安置因徵地所造成的富餘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安置補助費按轉非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

三、農村徵地程序及流程是什麼

1、辦理用地申請

用地單位需要徵用土地進行項目建設的,應當向土地所在地的區縣國土房管局提交相關文件、資料,提出用地申請。

2、擬定徵地方案

行政主管部門收到用地單位提出的用地申請後,應自申請之日起30日內擬定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徵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

3、徵地審查

國土房管局根據各項徵地相關方案編制建設項目呈報説明書,並報送同級人民政府審核。

4、徵地審核與批覆

行政主管部門收到建設項目呈報説明書和有關方案後,對文件資料齊全符合條件的,應當在5日內報經同級人民政府審核。

5、徵用土地方案的公告

徵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徵用土地方案應當在被徵用土地所在的村、組內以書面形式公告,其中徵用鄉(鎮)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在鄉(鎮)人民政府所在地進行公告。

6、制定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區縣國土房管局根據徵用土地方案和徵地補償登記情況,擬定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7、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的公告

有關人民政府的國土房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批准的徵收土地方案,在徵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內以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為單位擬定徵地補償、安置方案並予公告。

8、補償安置的實施

區縣國土房管局應當依照徵地補償、安置費方案向被徵用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支付土地補償費、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費。

9、頒發建設用地批准書。

農村徵地可以獲得的補償有安置補助費用、附着物補償費用等等,具體根據當地的實時規定來計算實際補償,農村徵地補償需要遵循合法性、平等原則來進行分配。其次,用地單位需要徵用土地首先需要向當地的有關部門提出申請,申請通過後才能進行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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