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你瞭解嗎?缺一步都屬違法徵收 | 合法強拆四步流程

欄目: 拆遷安置 / 發佈於: / 人氣:7.66K
合法強拆四步流程,你瞭解嗎?缺一步都屬違法徵收

合法強制拆遷,其實就是司法強制拆遷,是在房屋徵收補償決定下發後,當事人既不提出異議也不訴訟,同時拒不搬遷的情況下,徵收方提請法院強制執行房屋徵收的程序。這個程序總共分四步,少一步都不行。

下面愛土拆遷律師團以案釋法,為大傢俱體講解。大家要看仔細了,不要被徵收方忽悠了。

地方土政策:正對大街的門面房賠償1.5萬/平,街角、巷子裏的門面賠償3500

謝先生的房子在貴州某縣城,自己有一棟自建房,有國有土地房產證和房產證,總共400平,一樓作為門面開了個小超市,二三四樓作為住房居住。2017年當地政府要開發,進行棚户區改造,把謝先生家的房子列入了棚户區改造範圍內。雖然自己家的房子建設時間並不久,但是如果拆遷後拿新房,謝先生還是比較樂意。

但是等拆遷方案下來之後,謝先生大為不解。補償方案規定,門面房可以補償到每平1.5萬,但只有正對街面的住房才能按照門面進行補償。

不巧的是,謝先生的房子在街角,是在靠近大街的一條小巷子裏。拆遷方認定其不能算作門面,只能按照住宅來補償。而按照住宅補償的話,只能給他補償3500/平。同時,謝先生了解到縣城房屋均價在4000左右,正規的商鋪價格在2萬。

謝先生不滿意政府的補償方案,跟拆遷方談了幾次之後,拆遷方説政策就是這樣,沒辦法變。謝先生覺得拆遷方沒有談判的誠意,因此之後就拒絕跟拆遷方協商。

市政府確認補償決定違法,要求撤銷!拆遷方假裝不知道,強制拆遷住户房屋

2018年,謝先生收到了縣政府下發的徵收補償決定。謝先生按照徵收補償決定上面的期限,主動申請了行政複議,市政府確認徵收補償決定違法,要求撤銷原下發的徵收補償決定。

謝先生以為徵收方會顧忌,重新再談補償。沒成想,沒過幾天,拆遷方直接強制拆除了謝先生的住房,家裏的貨物,財產都埋在了廢墟之下。

司法強制拆遷的四步法定程序,一個也不能少

徵收方可以這麼直接拆除老百姓的個人房屋,當然不,那麼按照法律程序,這個強制徵收程序應該是怎麼樣呢?今天就跟大家詳細分析一下。

一般在收到徵收補償決定之後,就意味着徵收方的態度是比較明確了,就只能給這麼多的補償。徵收補償決定上一般有規定被拆遷人申請複議和訴訟的時間,複議期限60天,訴訟期限6個月。如果被拆遷人沒有在期限內複議和訴訟呢,那麼就進入了強制執行程序。

第一步,催告階段。如果在期限內被徵收人,針對徵收補償決定,既沒有複議,也沒有訴訟,且沒有搬家騰房的,根據《行政強制法》54條規定,徵收方應當下發履行徵收補償決定催告書。

實踐中,有些地方徵收方把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混為一談,把徵收補償決定發成了責令交出土地決定,這個是違法的,可以通過走法律途徑依法撤銷。

第二步,申請強制執行階段。自催告函送達被徵收人之前起10個工作日後,被徵收人仍未履行《徵收補償決定》規定義務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也就是説,即使被徵收人依然沒有履行徵收補償決定,徵收方也不能擅自強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第二條,徵收方應當向當地法院遞交相應的材料,向法院申請強制徵收,應當遞交強制執行申請書及附具材料外,還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徵收補償決定及相關證據和所依據的規範性文件;

(二)徵收補償決定送達憑證、催告情況及房屋被徵收人、直接利害關係人的意見;

(三)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材料;

(四)申請強制執行的房屋狀況;

(五)被執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址及與強制執行相關的財產狀況等具體情況;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強制執行的申請應當自被執行人的法定起訴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逾期申請的,除有正當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強制執行的申請複合形式要件且材料齊全的,法院自接收到申請之日起5日內受理。

第三步,法院審理階段。法院受理強制執行申請後,通過調取相關證據,詢問當事人,組織聽證或者進行現場調查等形式,對徵收補償決定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可執行性進行審查

自立案之日起30日內,法院作出是否准予執行的裁定,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審查期限的,由高級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裁定不準予執行的,應當説明理由,並在五日內將裁定送達申請機關。

第四步,強制執行執行階段。法院裁定準予制定的,5日內將裁定送達申請機關和被執行人。

執行裁定送達給被執行人之日起15日後,被執行人仍未按照裁定要求履行義務是,強制執行正式開始。

以上是《規定》和《行政強制法》中的關於強制執行程序的相關規定,各位被拆遷人,如果你當地有徵收方沒有按照上訴程序來進行,那就是屬於違法。當然,我們更希望被拆遷人,能夠收到徵收補償決定的時候,就主動走法律程序維權,否者真等到強制執行裁定下來,就無力挽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