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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北站擴建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欄目: 補償標準 / 發佈於: / 人氣:2.41W

當代社會,對於很多人來説擴建的話跟自己的生活是息息相關的,因為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政府如果決定擴建的話通常都要徵收老百姓的土地,因此大家都想清楚瞭解一下廣州北站擴建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那麼,接下來小編將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相關的知識。

廣州北站擴建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一、土地補償費:

計算方式: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各地區土地徵收的價格(區片價),乘以被徵收土地的面積,就是土地補償費標準。未利用地按區片價的60%執行。河北省區片價見《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實行徵地地區片價的通知》。如果以國家工程需要徵收,則按新出台政策再詳盡實施,未出台具體細則的,一般按被徵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16倍支付土地補償費。土地補償費原則上20%歸村集體所有,80%歸承包人所有。

二、安置補助費:

補償項目一般和土地補償費合併計算,見國土資見(2004)238號文件規定,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合計按30倍計算。如果分開計算的話,安置費標準則按被徵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14倍。此費用專款專用,用於補助需安置的人員。如果是由村集體組織負責安置被徵收土地人員的,該費用由村集體統一使用和安置。

三、青苗補償費或附着物補償:

青苗補償費按徵地時當季作物的產值計算。地上附着物補償費亦由各社區市政府出具具體補償標準。以石家莊市為例,石家莊市政府以石函辦(2007)27號文件出具《石家莊徵收集體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築物附着物補償標準的通知》。其他市縣也均有此規定。被徵收人可依據此標準計算這兩項費用。需要註明的是該兩項費用均屬土地承包者或附着物所有者全部所有,集體組織不能要求分割。

廣州市城中村改造拆遷補償

城中村改造是最近幾年政府倡導一種提高城市職能,改善城市環境的一項利國利民政策,其拆遷與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拆遷、農村集體土地徵收拆遷有本質區別。城中村改造拆遷是由政府倡導、開發商投資、村民自主拆遷一種三方結合方式,其拆遷主體是村集體組織自行自主拆遷。而國有土地徵收拆遷和農村集體土地徵收拆遷,是以政府名義進行的拆遷,其拆遷主體具有本質的區別。城中村改造拆遷補償項目,因村而異,一村一策,各城中村根據自身的條件和經濟狀況,通過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大會討論通過補償方案確定。

首先在這邊小編不得不提醒大家的一點是各個地方關於徵收土地的執行標準都是有所差異的,因此具體的徵收土地款項金額小編並不能給出一個準確的答案,但是在本文中小編給大家列舉了一下廣州徵地補償的相關項目。當然具體的也可以諮詢一下當地的律師。